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欢迎 {{loginUsername}} 登录,退出 职聊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增值服务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会员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招聘登录 会员注册 求职者注册 招聘注册 职聊 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抖音小程序 App(安卓) App(苹果)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district_text}}

以未签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劳动法苑 转载 来源:蚌埠人社

请用微信扫一扫 2023-06-26 09:37 {{clickNum}}

[案例]小吴入职本市某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小吴以公司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


可以提出解除但没有经济补偿。小吴可以提出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如果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则是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能获得经济补偿的只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条款。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顶部